青海科技创新体系构建研究
作者:李毅
刊名:青海科技
期号:
青海科技创新体系构建研究
李毅1彭佑元2
(1.青海民族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西宁810007;2.中北大学经管学院,太原030051)
摘要:选取西部民族地区典型省份青海省作为研究对象,探究科技创新体系构建问题。在理论分析和现状考察的基础上,构建了科技创新体系的动力机制和运行机制,揭示了青海省科技创新体系的构成及其运行规律,解决了青海省科技创新体系应由什么构成、如何去推进、怎样去运行、如何有效控制等重要问题。
关键词:科技创新体系;机制构建;青海省
0引言
青海省是我国西部一个自然资源储量非常丰富的民族地区,其中有60余种矿产储量可以排在全国前10位,而且因其独特的地域和气候特点,造就了其独特的人文和自然旅游资源。然而青海省在近年的发展中,也表现出了诸如区域和产业经济发展不平衡、产业结构不合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经济发展过度依赖投资拉动、科技进步贡献率不足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青海省如何促进自身有限的资源得到真正的利用、发挥最大的效用,如何实现科技创新,从而推动当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等,这些问题需要深入研究探讨(马先标,2019)。 毫无疑问,构建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来加快经济发 展步伐成为青海目前的主要任务。本文针对青海省 科技创新能力的现状及特点,探讨青海省科技创新 体系的动力机制和运行机制,试图构建青海省科技 创新体系,努力探索促进青海省科技创新进入良性 发展的路径与方法。
1国内外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研究状况
1.1国外关于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研究
建立在国家创新系统研究的基础上,很多学者开始对区域创新系统(Regional Innovation System,RIS)进行研究。自英国学者Cooke(1990)在《通过网络化进行学习:区域创新及巴登——符腾堡的教训》的研究报告中首次提出区域创新系统这一概念以来,国内外学者对其理论方面的研究积极性很高,但是由于区域创新体系的多样性,导致它的概念到现在还没有哪一个定义得到国内外学者普遍认同。
Autio(1998)认为区域创新系统由知识应用和利用、知识产出和扩散两个子系统构成,其中企业居于“知识应用和利用子系统”的中心,顾客、供应商、合作者和竞争者在其周围,而“知识产生和扩散子系统”则由技术中介机构、劳动中介机构、公共研究机构和教育机构组成。Kaufman和Todtling(2000)以比较观点研究了斯泰利亚、威尔士、坦佩雷和巴斯克,研究发现:在斯泰利亚和巴斯克创新过程中合作相当频繁,而在坦佩雷和威尔士合作却相对较少,而且在所有调查区域,顾客和供应商都是占优势的创新合作伙伴。但是其他合作伙伴的区域之间却有很大的区别,在斯泰利亚大学是主要的创新合作伙伴,在巴斯克则是技术转移机构和政府机构,而在威尔士主要是政府机构;Cooke(2002)认为在区域社会经济文化环境和区域外部环境的影响下,区域创新系统主要由“知识应用和开发”“知识产生和扩散”两个子系统组成,通过这两个子系统之间知识、资源以及人力资本的不断流动和作用,促进了区域竞争力的不断提高;Fromhoid-Eisebith(2004)对创新环境与社会资本的差异性和一致性进行了研究,结果发现:亚深地区的创新环境与社会资本是相互联系和相互促进的,并认为创新环境可以刺激产业发生变化,刺激企业进行创新并实施新项目,而社会资本主要是为企业的交流和合作提供一种相互信任、稳定的社会关系。
1.2国内关于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研究
国内关于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研究始于上世纪90年代,王辑慈(1996)在其《硅谷和128公路的对比看高技术产业创新力的保持》的文章中引进了区域创新系统和理论,并阐释了区域科技创新系统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关系;盖文启等(1999)系统阐明了区域创新网络对于高新区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同时指出区域科技创新网络是指地方行为主体(企业、大学、科研院所、地方政府等组织及个人)之间在长期正式或非正式的合作交流关系中所形成的相对稳定的系统;谭清美(2002)认为,区域科技创新系统是区域范围内的创新要素构成的科技创新功能系统,是区域范围内的一种社会经济系统;邹再进(2006)认为区域科技创新系统是指在特定的行政区域内,各创新主体(包括企业、大学、科研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和地方政府等)彼此密切联系,依靠各种创新资源(如资本、人才等),借助各种创新条件(如基础设施、政策、法律等),利用各种创新手段(如制度、组织、管理等),建立起来的有利于推动知识创新、科技创新、知识传播和知识应用的开放、复杂的社会经济网络系统;潘娟、张玉喜(2019)研究发现:2007~2016年间,中国R&D投入科技创新效率整体处于偏低水平,各省域间差异性较大,发展不均衡;王江、刘莎莎(2019)研究发现西北五省区金融集聚和科技创新均存在显著的空间自相关性;马先标(2019)指出在“一带一路”大的宏观战略下,要深入研究民族地区发展实际情况,加强和深化科技创新等诸多领域的改革,大力提升民族地区创新发展能力和水平。
综上,学者们关于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研究颇丰,但仍存在以下不足:第一,研究样本多基于发达省域层面,鲜有针对民族地区科技创新水平相对滞后区域的深入研究(王江、刘莎莎,2019);第二,区域科技创新概念提出时间不很长,相关研究工作开展时间较短,理论研究尚处于初始阶段,对部分外围区域、民族地区和经济衰退地区科技创新体系构建的研究较为薄弱。而西部民族地区作为典型的欠发达地区和资源型地区,只有加快实现由要素驱动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提高科技竞争力和持续创新能力,才能真正实现转型跨越发展。
2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界定与构成
2.1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界定
鉴于学术界共识,本文认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是与区域科技创新相关的主体、要素、条件及其运行机制的综合系统。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是企业、科研院所及高校、科技创新支撑服务体系和政府紧密联系且有效互动的社会系统。
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研究以加强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为目标,在理论构建、现状分析和经验考察的基础上,以人才培育机制、创新主体行为及其激励机制、创新体系组织模式为重点,从而建立起政府调控机制和市场调节机制相耦合的创新体系。
2.2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构成
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是一个网络状的结构体系,体系内各行业主体(企业、科研院所及高校、中介机构与政府等)之间在长期正式与非正式的合作与交流中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网络体系。在科技创新体系网络中,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政府、中介组织等是网络的结点,技术、人才、资金、信息以及政策等创新资源的流向则构成了结点之间的“连线”。区域科技创新体系通过构筑上述网络结构,使区域内的城市能够获得相促进的协同作用和技术产品的交叉繁殖,因而增强了区域竞争力,推动区域经济的持续高效发展。
3青海省科技创新体系的动力机制分析
要研究青海省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机制,有必要先对其动力机制进行研究,本文以帆船形阐释青海省科技创新体系的动力机制,如图1和表1所示。
图 1青海省科技创新体系帆船形动力机制模型
表 1青海省科技创新体系帆船形动力机制模型(动力因素)
序号 | 动力因素 | 作用机理 | 描述 | 对应 |
1 | 市场需求和竞争 | 拉动力 | 市场需求和竞争决定了青海省科技创新的方向并拉动其向前发展 | 舵 |
2 | 科技发展内在需求 | 推动力 | 科技发展的内在需求推动青海省科技创新的足次和规模 | 帆 |
3 | 城市发展和竞争 | 促进力 | 城市发展和竞争等促进青海省科技创新 | 水流 |
4 | 企业发展和竞争 | 自动力 | 科技创新的主休和基础动力,无主休与基础动力则无科技创新的必要 | 引擎 |
5 | 政府政策导向 | 掌控力 | 政府政策提供掌控力,使得科技创新获得动力 | 轴带 |
3.1市场需求和竞争的拉动力
市场需求和竞争的拉动是青海省科技创新体系形成最基本的动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创新起始于市场需求,市场对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持续不断需求,推动了科技创新的进行;市场竞争的压力,也促使着企业必须不断创新,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主要调节机制之一,市场竞争的优胜劣汰规律也是促进科技创新的动力。如果说市场需求是科技创新的原始动力要素,那么市场竞争则是科技创新的促进动力要素。市场竞争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促进科技创新:(1)竞争迫使企业准确及时掌握市场信息,为技术开发做好前期准备;(2)竞争迫使企业开发适销对路、价廉物美的产品;(3)竞争能使人改变观念,增长技术开发者的才干。
3.2科技发展内在需求的推动力
青海省提出大力开展科技创新,把全面推进科技创新作为青海省经济增长的根本动力、推动知识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深入实施科教兴省的战略重点。近年来青海省在科技事业上不断取得新成就,2018年,全省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518项,其中基础理论成果103项、应用技术成果393项、软科学成果22项;专利申请2590件,比上年增加1056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103件,比上年增加443件;专利授权1217件,比上年增加598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207件,增加97件;签订技术合同953项,成交金额46.9亿元,比上年增长32.5%。
2018年,应用技术成果按照成果属性占比,从高到低排列依次为:属于原始性创新的成果264项,占应用技术成果数的67.18%;属于国内技术二次开发成果111项,占28.24%;属于国外引进消化吸收创新的成果18项,占4.58%。
3.3区域发展和竞争的促进力
市场需求是科技创新的原始动力要素,市场竞争是科技创新的促进动力要素,科技发展的内在需求是科技创新的初发动力,是推动科技创新的根本原因。而区域的发展与区域间的竞争也会促进科技创新。与市场需求、市场竞争和科技发展内在需求推动科技创新相比,区域的发展与竞争同科技创新更明显地表现为一种双向的互动机制,即区域的发展为科技创新提供良好的创新环境,区域发展的硬环境和软环境的全面升级促进科技创新;区域间的相互竞争对科技提出新的要求,刺激该区域努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在自身优势方面,青海省有包括青海中关村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等52所科研机构,R&D人员7860人,重点项目硕士和博士293人,为科技创新体系提供坚实的科研基础。外部条件上,青海省为科研机构从事科技创新活动提供充足的科技支撑和保障,为省内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各类企业的科研活动提供了资金支持、平台支持和各类保障。
3.4企业发展与竞争的自动力
企业是区域经济的主体,也是区域创新的重要主体。企业的发展与竞争,是推动区域创新的重要动力之一。企业的发展和竞争的自动力表现为实现自身价值的自动力。企业价值自动力是企业的内动力,每一个企业都有自己追求的价值,企业自身具有的价值观会自觉促进企业进行科技创新。这里所说的企业价值不仅仅是指经济价值,还应该包括企业的文化价值、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等。
3.4.1青海省科技创新企业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2018年,青海省在不同行业的企业科技创新方面均有显著成果。科技成果方面,企业居成果完成主体的首位,达151项(其中科研转制型企业完成15项),占29.15%。知识产权方面,企业形成知识产权260件(占知识产权数的59.91%),是专利的主要来源。
2018年,应用技术成果中,有134项属于高新技术领域,占总数的34.10%。分布在7个高新技术领域内,分别为:现代农业33项(占应用技术成果数的8.40%),新能源与节能25项(占6.36%),现代交通23项(占5.85%),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14项(占3.56%),新材料11项(占2.80%),电子信息9项(占2.29%),地球、空间与海洋7项(占1.78%),先进制造6项(占1.53%),环境保护6项(占1.53%)。
尽管青海省各类创新型企业发展迅速,带动各产业实现跨越发展,但是与北京、上海等城市相比,大部分企业目前仍然存在科技创新能力和转化能力低下等现象,制约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具体问题有:
(1)科技创新能力低
据统计,我国技术对经济的增长贡献率只有30%,远低于发达国家的80%,多数行业的核心技术仍以引进为主。青海也不例外,高新技术产业在工业总量中占到的比例只有10%左右。
(2)成果转化率低
据统计,我国每年有20000项重大科技成果和5000多项专利,但其中最终转化为工业产品的成果不足5%,而欧美等发达国家的成果转化率则为45%。
3.4.2企业实现科技创新自动力的表现形式
(1)科技创新活动的收益预期
在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之前,企业首先会对创新活动可能带来的收益情况进行估计,以确定该创新活动能否进行。企业经营目标的周期长短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的创新收益预期能否转化为创新内在动力。如果企业追求的是短期利润最大化,就有可能不愿面对因大幅调整或改进生产技术而带来的潜在风险,而偏向于考虑如何维持现有的产品格局,挖掘现有技术及其他现有生产要素的潜力,努力降低成本,继续开发现有市场,难以产生通过科技创新追求更高效益的要求。而如果企业追求的是中长期利润最大化,为了未来的长远发展,企业会大力改进生产技术和工艺,在降低产品成本的同时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开发新产品、新技术,从而获得价格优势、产品优势和规模优势。由此可见,谋求中长期利润的稳定增长是产生科技创新内在动力的最佳目标,创新活动开展的目的之一就是通过科技创新来实现企业的经济价值,这也是企业科技创新的根本动力。
(2)科技创新成功率的预期
科技创新的预期收益与现实收益往往存在较大差距,即使企业对科技创新活动的预期收益很高,而创新成功的可能性极小,企业仍然会失去创新动力。创新动力的大小还取决于企业对其创新能力与创新风险的预测和评估。从创新能力的角度来看,创新能力与创新动力之间存在一种必然的内在联系,创新要求只有在具备创新能力的基础上才有现实意义。企业的创新能力包括创新决策能力、创新技术能力、创新信息能力、创新资金能力及正常的生产经营能力,这些能力都是保障创新活动顺利开展的现实基础。创新活动开展之前,企业会对自身所有的创新人力、创新资金、创新物质、创新信息等资源进行估计,对自己的创新决策、组织能力进行评估,并将这些创新资源与能力和竞争者相比较,判断其能否获得竞争优势、创新活动能否成功,最终决定创新活动是否进行。
(3)企业家精神和全员参与
企业家精神是企业科技创新发生的动力之一。概括地说,企业家精神包括领袖精神、冒险精神和创新精神。领袖精神是创新型企业的凝聚核心,同时也是企业最宝贵的无形资产;冒险精神是企业家驰骋现代商海、捕捉良好商机,使新技术成功转化为新产品进而成功投放市场的决策能力;创新精神是企业家面对变化的市场需求和自身生产实际状况,敢于创造性地对生产要素进行重新组合、对生产体系进行完善,进而重新赢得竞争先机的作为。企业家精神是企业家自身的一种反馈调节行为,它构建了企业创新的行动系统,正是这种以高度的创新精神为核心的企业家精神激励着企业家在市场经济的风口浪尖进行义无反顾的搏击,领导着企业持续不断地进行科技创新。
3.5政府政策导向的控制力
创新具有非独占性、高风险性、高投入性的特征,因此市场引致的创新不一定是社会最优水平的创新。为了减少这种自然引致创新与市场最优水平的差距,政府一方面可以对创新行为进行保护,另一方面可以采用经济、政策等手段对创新行为进行激励。政府往往通过开展各种教育活动和采取优惠政策引导科技创新活动。政府对科技创新的导向掌控力,主要是指政府采用宏观调控、创新政策等对科技创新产生的引导和推动能力。
(1)采用宏观调控手段推进科技创新
政府的宏观调控手段主要影响的是科技创新的整体方向,主要手段包括:制定科技和重点领域发展的趋势和方向;完善研究开发制度和科技管理制度;加强政府对创新活动的导向作用,运用经济杠杆对民间的科技开发活动进行指导;创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促进市场的充分竞争,从而更好地激励科技创新;进一步完善产业规划,加强对基础技术研究的投资力度,鼓励开发高技术产业;对创新资源进行更加有效的整合,将国有实验研究设备低价提供给企业使用,将国有基础技术专利无偿或低价向民间转让,促进国有创新资源的共享。
(2)运用创新政策推进科技创新
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通过宏观调控为青海省科技创新活动的发展方向做出了规划,《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提出要加快普及科技知识,使科普活动的开展更加广泛、深入,推动形成有利于发明创造和科技创新的良好环境,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关于加快建立科技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青海省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了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具体举措。青海省市政府也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青海省市科技创新活动的展开营造了良好氛围,按其着力点不同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类:①动力型政策,即为激发、强化创新主体进行科技创新的愿望和为创新活动创造条件的政策手段,如创新资源投入政策、创新成果产出政策以及对科技创新人员的奖励政策等,以及青海省践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等一系列促进创新成果转化的政策条例;②引导型政策,主要在于引导科技创新活动的发展方向,使之与城市的宏观发展政策相一致,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③保护型政策,这类政策着力于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创新环境,对弱势创新群体予以保护,以减轻其承受的国内外市场竞争压力。2015年青海省政府发表了《青海省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实施意见》,加强了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的合作,进一步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政府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创新提供了制度保障,激励和推动了各行为主体的大胆创新。
4青海省科技创新体系的运行机制
4.1青海省科技创新体系的R&D投入产出机制
科研投入是科技创新的物质基础,是科技事业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障,其中R&D经费的投入是企业、科研机构和政府创新活动的重要支撑力量。政府的税收政策,直接影响纳税企业的税后利润和政府的财政收入,作为政府一项主要支出的政府拨款应该应用于R&D投入,同时政府自身的行为也会影响区域内风险投资的数量、质量和银行的信贷能力,进而影响R&D的投入总量和R&D的产出总量。R&D活动能够体现一个地区的科学创造能力和水平,在我国大部分地区的企业资金是R&D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企业也是R&D经费投入的主体和R&D活动的主要执行部门,而对企业影响较大的是企业利润,企业利润会直接影响企业R&D经费的投入量,进而影响企业自身的技术研究量和企业间的联合技术开发量,而这些又会影响R&D的产出量,而后影响企业利润,而企业利润的增加又会影响政府财政收入,增强政府的行为能力,进而影响R&D的投入量,形成一个反馈循环。所以,各级政府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来鼓励科技人员创新,保障研发人员和机构的利益,鼓励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使得已经投入的R&D经费发挥出最大效益,从而促使企业加大R&D投入,促使整个科技创新活动呈现正向循环,进而促进科技创新持续稳定的发展。
图 2R&D 活动的投入产出机制
4.2青海省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机制
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过程大致分为3个阶段,即科技创新成果的产生阶段、转移阶段和使用阶段,如图3所示。
4.2.1科技创新成果的产生阶段
根据市场需求确定科研目标这一阶段是科研的基础阶段,没有市场的科技创新成果是没有生命力的,也不可能转化为生产力。在确立了开发项目以后,就需要从理论上分析其可能性。而在整个研究过程中,基础研究是科技发展的“源头”,通过基础研究所获得的科学理论成果可以进一步进行实验研究,随着应用的不断深入,获得以专利技术为主要载体的科技创新成果。
图 3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传递机制
4.2.2科技创新成果的转移阶段
这一阶段是中间试验和工业化的试验阶段,是从产品的雏形到完成产品批量生产或者说完成生产工艺的可行性论证。此阶段是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关键阶段,如果能较好地完成这一阶段,产业化、规模化生产的前景就可能实现。对科技创新成果进行开发研究,首先是把实验获得的技术原理与生产过程所涉及的因素相结合,先研制出少量样品,然后对样品进行评估论证,看是否具备了现实生产力的某种形态,如果评估结果良好,就可以开始准备进行工业化批量生产。
4.2.3科技创新成果的使用阶段
这一阶段是最终完成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的阶段。此阶段主要任务是不断地开拓市场、扩大生产,同时还要为产品的更新换代做准备。
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3个阶段是相互联系、渐进的过程,只有完成了这3个阶段,才能达到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目的。
根据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过程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是整个社会科技经济发展链条的一个重要部分,因而要加速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就必须树立系统的创新观点,了解科技创新成果从产生到应用的整个过程,从而实现“理论成果→技术成果→现实生产力”的连续化过程。
4.3青海省科技创新成果的推广机制
科技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广泛渗透于国家经济建设的全过程,一方面要靠市场机制的作用,另一方面也离不开政府的作用,两者缺一不可。随着青海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逐步建立,构建一个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在政府宏观调控下依靠市场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的科技创新成果推广机制十分重要。就目前情况来看,青海省取得多项科技创新成果,科技资源相对较丰富,但是这些成果中真正进行批量生产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的比例较低,远低于北京、上海等城市,其中科技创新成果的推广状况更是不容乐观,科技创新成果推广的各要素零落分散,缺乏优化组合。目前,青海省还未建立起完全与现代科技相适应的科技创新成果推广机制,导致大量成果束之高阁,科技成果实际效用发挥得不理想。因此,如何提高青海省科技创新成果的推广率,加快科技创新成果的推广速度,已经成为各界学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同时也成为了学术界研究的热点。而发达国家一些城市关于科技创新成果推广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要促进青海省市科技创新成果的推广,就必须建立健全的科技创新成果推广机制。科技创新成果的推广是一个由政府、科研机构、生产企业和技术市场构成的复杂过程,而且包括科技创新成果推广的投入、转化和产出等环节,本文主要从政府和市场两个方面来探讨科技创新成果的推广机制,具体过程如图4所示。
图 4科技创新成果的推广机制
政府在科技创新成果推广过程中起着宏观调控的作用,它可以针对供需市场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通过政策、法律、法规对供需状况进行调节,扩大技术创新成果推广量,而政府的政策也可通过质量保障制度监督、影响产品的性能质量,所以关系国计民生重大成果的推广都应该始终得到政府的资助和推动。青海省政府的作用机制主要有:(1)激励与约束机制;(2)扩散与吸收机制;(3)资源配置与承载机制;(4)利益分享机制。
在科技创新成果推广过程中,市场作用机制是核心,用户对产品的需求决定了产品生产和供给服务的提供;反过来,供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服务、价格又影响着用户对产品的需求。所以,在技术创新成果的推广过程中,应该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市场网络和常设技术市场,以市场引导为主,行政扶持、推动为辅,使技术创新成果这一特殊的商品得到很好的推广和应用。
5结论与政策建议
5.1结论
(1)通过对国内外区域科技创新理论与经验进行系统的归纳和总结,从青海省科技创新的实际情况出发,构建了青海省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给出了以动力机制、运行机制为主要研究内容的新思路,对于西部其他民族地区构建自身科技创新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指导。
(2)为经济发展程度较为薄弱、缺乏技术和经验的民族地区构建科技创新体系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与借鉴。青海省科技创新体系的构建充分利用了现有创新资源,减少了创新资源的闲置与浪费,促进科技与经济的有效结合。组织和引导了产、学、研的联合,优势互补与合作创新,快速提高科技引进的消化吸收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
(3)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是联结国家与科技创新主体一一企业的纽带,是宏观领域和微观领域综合起来推动科技创新的结合点。国家科技创新战略必须通过省市各级管理部门传达与履行职能,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好坏将直接反映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完善程度。因此,青海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出科技创新发展战略,是将国家科技创新战略落实到位的重要步骤之一。
5.2政策建议
本文结合“一带一路”倡议从科研经费投入、科技人才培养、政府政策鼓励与监督和产学研合作等方面提出青海省科技创新体系构建的相关政策建议。
(1)加强科研经费的投入力度。根据相关数据表明,专利产出会随着R&D经费和人员投入的增加而增加,特别是对于青海省而言,R&D经费投入对专利产出作用更加明显。实际上,投入总量不足一直是制约青海省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和专利产出能力增强的重要因素。青海省R&D经费投入强度与北京的5.82%、上海的2.81%、天津的2.49%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此外,青海省在加大科技投入的基础上,也要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注重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把成果转化作为评价的重要指标。同时,政府部门要采取多种措施来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把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的发展,使投入的R&D经费发挥出最大效益。
(2)重视科技人才的培养。科技研发人员是自主创新和专利创造最直接、最积极的因素,其潜力的发挥关系青海省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和专利创造能力的增强。因此,青海省应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加快原创人才的培养和造就,大力引进优秀的创新人才,改革和完善单位的人事制度,积极建立有利于激励自主创新的人才评价和奖励制度。
(3)加强政府政策引导,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向生产力转化。“一带一路”倡议通过与沿线及周边国家在政策、基础设施、法律规章和文化等领域的对接,可以为中国企业及个人扩大对外投资、推动过剩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外转移、在全球范围内配置和利用资源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青海省在“一带一路”倡议下刺激过剩产能的转移,更好地实现科技创新的推进。
(4)加强产学研紧密合作,提高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效率。产学研合作不仅可以降低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交易成本,而且可以优化供给结构,刺激科技的有效需求,提高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效率。具体而言,青海省要促进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满足市场的需求,就需要转变观念,使产学研合作的方式向多方联合研发、多元化的创新投入、高层次的自主创新和规模效益等方向发展。紧扣“转方式,建两型”这根主线,努力推进产学研结合创新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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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青海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科技支撑的对策研究”(2015-ZJ-605);青海省科协国家级科技思想库决策咨询调研课题资助项目“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青海科技支撑的对策研究(2016KX09);中组部“西部之光”访问学者资助项目(2018-2019)。
作者简介:李毅,男,经济学博士,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科技创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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